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二十九高级中学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项目位置: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水官高速以北,丹平快速路以西
中心点坐标:E114.133535° N22.642555°
地块面积:4551.53m2
责任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调查单位:深圳市华太检测有限公司
二、地块现状及历史使用情况
地块现状:本次调查期间,项目地块现状为山地、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公交场站。
项目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地块北部历史上一直为山地、空地、荒地。2009年前地块西南部为农田,东南部为山地;2009年地块南部逐渐被整平;2010~2013年地块南部为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公交场站;2014年~2016年,地块南部为空地、荒地;2017年至今地块南部为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公交场站。
地块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工业生产活动,至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三、地块用地规划
根据《深圳市龙岗103-08&09&10号片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本项目地块规划用途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GIC55)。
四、开展场地调查
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技术单位进行了污染识别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根据污染识别阶段调查结果,本项目调查地块划分为两个调查区域,即地块南部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公交场站所在区域划分为非疑似污染区域,面积为3905m2;地块北部区域划分为其他区域,面积为646.53m2。
本次调查在非疑似污染区域共布设了3个土壤监测点和3个地下水监测点(与土壤点位并点布设),点位布设满足指引的要求。土壤和地下水的监测因子参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版)“其他行业”选取。
五、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所有土壤点位各项检出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地下水除公交场站停车区U3点位PH值(9.24)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外,其余各点位各项检出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PH不作为本次调查的重点关注污染物,且本地块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人体直接饮用和直接接触的可能性小,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本地块可以作为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作为第一类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深圳市华太检测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